“我有一件事,要你们去做。”孙维源缓缓地从黑暗中站起,走到他们面前。
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,扔在了地上。
“叮当”一声,在寂静的书房里格外刺耳。
“这里面,是五十两银子。事成之后,还有五十两。”
地痞们的呼吸,瞬间变得粗重起来。一百两银子!这足够他们在镇上舒舒服服地过上好几年了。
“族……族长,您……您尽管吩咐!上刀山,下火海,我们都干!”领头的地痞壮着胆子说道。
孙维源的脸上,在月光的映照下,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。
“我不要你们上刀山,也不要你们下火海。”他的声音如同毒蛇吐信,“我只要你们,去毁了他。”
他顿了顿,一字一句地说道:“既然搞不垮他的生意,那就搞臭他的人!搞臭他的店!”
他从袖子里,取出了几个小小的纸包,递到那地痞头子手里。
“这是巴豆粉。”孙维源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毒,“你们找个机会,潜进多财酒楼的后院,把这个投进他们储水的大水缸里。”
地痞们一听,都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他们虽然是无赖,但也知道这么做的后果。
“族长,这……这要是吃坏了人,可是大罪啊!”一个地痞哆哆嗦嗦地说道。
“蠢货!”孙维源低声喝骂道,“我给你们的,是磨得最细的粉末,下的量也只要一点点!死不了人,只会让人上吐下泻,拉上几天肚子而已!”
“你们想,”孙维源循循善诱,声音里充满了魔鬼般的诱惑,“只要有那么十个八个食客,在多财酒楼吃完饭,回去就拉肚子。一传十,十传百,到时候全镇的人都会说,他多财酒楼的饭菜不干净,吃坏了人!”
“到时候,官府必然介入调查。就算查不出是我们干的,他那‘义薄云天’的牌子也砸了!他的生意也就彻底完了!这叫一招毙命!”
地痞们听着孙维源的描述,想着那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,眼中的恐惧渐渐被贪婪所取代。
“干了!”领头的地痞一咬牙,接过了那几个纸包。
“记住,”孙维源最后叮嘱道,“手脚干净点,别留下任何痕迹。找个后半夜,等他们都睡熟了再动手!”
那几个地痞拿了钱,如同鬼魅一般消失在了孙家大宅的夜色中。
他们潜伏在多财酒楼后巷附近的一个废弃柴房里,等待着时机。
子时已过,整个凌水镇都陷入了沉睡。
多财酒楼的灯火也已全部熄灭,只有几声秋虫的鸣叫,偶尔划破夜的寂静。
几个地痞对视一眼,从柴房里溜了出来,猫着腰,贴着墙根,朝着酒楼的后墙摸去。
后院的围墙并不算高,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个适合攀爬的角落。
领头的地痞身手还算矫健,他让一个同伴蹲下当人梯,自己踩着同伴的肩膀,双手扒住了墙头正准备翻身进去。
然而,他们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一个人。
一个他们眼中,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。
王二。
自从被李正华收留后,王二感念其恩德,把酒楼当成了自己的家。他虽然戒了酒,但晚上还是睡不踏实,总喜欢在酒楼关门后在附近溜达几圈,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,俨然成了一个不拿工钱的义务守夜人。
今晚,他溜达到后巷,忽然内急,便拐到墙角准备方便一下。
就在他解开裤腰带的瞬间,眼角的余光,瞥见了墙头上那个鬼鬼祟祟的身影。